各供应商: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新沂市公安局委托,就新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或公司)前来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新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对新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幕进行设备购买、安装及调试运行。
招标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
3、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须为独立法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产品要求具有国家3C认证。
6、大屏幕墙控制软件要求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7、拼接屏产品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8、企业已通过IS0 9001体系认证。
四、报名方法: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或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需要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报名函》 。
五、投标文件的取得方式:
招标文件通过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合法途径下载,无须另行购买。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而直接递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5月11日9时整。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1年5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小会议室(一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晨皓
七、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投标人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5月10日前划入如下帐户(以划入行回单为准):
账户名称:新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
开户银行:新沂市工商银行
账 号:1106 0261 2921 0007 667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5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招标采购单位: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40号
邮编:221400
联系人:房树枫
电话(传真):0516 – 8032 7030
十、采购人联系方法:
新沂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8号
联 系 人:熊大昂
联系电话:0516 – 8884 3072
邮政编码:221400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19日
(编辑: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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