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网络安全设备和居民身份证检测仪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1]178号(总第 201号)
二、采购项目:
标段 | 序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A | 1 |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 | 高清数字摄像机 | ||||
3 | 16路调音台 | ||||
4 | 专业会议话筒 | ||||
5 | 42寸高清液晶电视 | ||||
6 | 设备附件 | ||||
B | 1 | 网络安全设备 | |||
C | 1 | UPS电源10千瓦 | |||
2 | 蓄电池12V1000A | ||||
3 | 高强度插座 | ||||
D | 1 | 居民身份证检测仪 | |||
2 | 指/掌纹采集系统 | ||||
3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
4 | 足迹采集仪 | ||||
5 | 足迹捺印器 | ||||
6 |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 ||||
7 | 违禁物品监测系统 | ||||
8 | 会见管理系统 | ||||
E | 1 | 主机存储及备份系统 | |||
2 | 证照信息读取设备 | ||||
3 | 证照档案销毁系统 | ||||
4 | 机柜(1.2米) | ||||
5 | 身份证读卡器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四、标书发售地点: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总工会大楼南楼三楼西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财政局东边市总工会大楼)
七、投标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八、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及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联系人:刘锴
联系电话:0372-5109135
报名电话: 0372-5109291
十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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