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编号:ZC20110134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局电视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电视机采购总数306台;
其中:42寸液晶电视机297台(包括吊架、臂架);55寸含臂架互动触摸式液晶电视机3台;60寸液晶电视机6台。所投产品必须同一品牌。
本项目分1个独立包件。(具体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要求:现货。
中标后供应商必须15日内供货到学校并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与学校原有系统连接畅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或以上;
3、供应商必须在本市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4、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5、所投液晶电视机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正式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定路327号1503室(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15日(周四)上午1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6楼会议室)
供应商报名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2011年8月29日中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向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2、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11年8月30日下午14点召开答疑会解答并发放补充招标文件(必要时)。
3、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到场,并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刘怡玮
电话:021-52930229*806、52930230*801
传真:021-52930229*810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7日
(编辑: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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