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长政采〔2012〕GKXY-A-1
招标代理: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2012-03-25
所属地区:山西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电工电子电器,办公文教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用设备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通用设备协议采购的商用台式计算机、商用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服务器、交换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移动硬盘、空调、彩色电视机十三类物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进行公开协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2012年度通用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2012〕GKXY-A-1
三、招标内容:通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公开协议招标共分十三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第一包:商用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包:激光打印机
第四包:数码复印机
第五包:多功能一体机
第六包:投影仪
第七包:服务器
第八包:交换机
第九包:数码照相机
第十包:数码摄像机
第十一包:移动硬盘
第十二包:空调
第十三包:彩色电视机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并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原则上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若投标的制造商因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可授权山西省内代理商代表其投标。(注:制造商只能指定唯一的代表进行投标。)
(2)第一包商用台式计算机、第二包商用便携式计算机、第三包激光打印机、第十二包空调、第十三包彩色电视机属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投标产品必须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2年3月5日-3月25日
2、发售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500.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3月28日上午九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财苑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项目联系人:李俊、祝云杰
联系电话:0355-2039859
邮政编码:046000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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