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武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会议室设备改造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HZC-2012-071A(181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会议室设备改造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
预算:壹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元整(1,026,500.00元);
四、交货完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90%,余额作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如(主要设备)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承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09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4、投标人须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的叁份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除投标文件外另准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武汉市民之家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蔡主任联系电话:(027) 82612172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操炯 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65770460
传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杨庠深投诉电话:(027)85730335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2年10月25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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