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公安局视频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2012119
二、招标内容:
视频系统改造1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项目投标货物必须是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认定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的彩色激光打印机、高速正反面激光打印机、高速正反面彩色激光打印机、液晶显示器、PC电脑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二期“节能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4、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2年11月08日起至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供货合同为准)、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2012年11月28日13:00-13: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2年11月28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 大连市公安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程程电话:0411-84350800-8008
传真:0411-84359600电子邮箱:dldd_xc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307756324632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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