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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乐峨快速通道交通信号灯控制(含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2012-12-20 16:08:56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字体【   
采购公告标题:
乐峨快速通道交通信号灯控制(含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乐峨快速通道交通信号灯控制(含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工程
预审公告:
乐峨快速通道交通信号灯控制(含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ZCGK2012-103
公告日期:
2012年12月19日16时57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序号 货物名称 安装路口/点位情况说明 数量
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天下名山、 峨九路口、胜利大道路口 3套
2 交通信号灯系统 天下名山、 峨九路口、胜利大道路口 3套

(详见附件)。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产品符合各项标准规范要求,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
7、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系统要求接入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四川省公共安全安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一级(外省企业须具有入川备案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原件。
9、投标人须在乐山市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经年检营业执照);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自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7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月10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
开标日期:
2013年1月1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40122
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 54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传 真:0833-2435195
其它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下载项目标书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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