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民财采购(2012)89号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委托,就民权县人民艺术中心舞台背景LED彩色大屏幕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艺术中心舞台背景LED彩色大屏幕工程
1.2 采购编号: 民财采购(2012)89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 设备名称: 舞台背景LED彩色大屏幕。
2.2 采购数量:1块主屏,2块侧屏,尺寸以实际测量设计为准。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采购范围:包括该工程的设计、设备、施工集成、培训等部分。
2.5 交 货 期:35日历天。
2.6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在注册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的项目经理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竞谈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信用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其注册资金壹仟零壹万元以上(含壹仟零壹万元),须具有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 具有丰富的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验,在本地具有稳定、优质的售后服务保证,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4.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和本地质量监督局出具的检测报告;供应商参投设备材料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2份2010年1月1日以来已履行的LED显示屏供货合同原件(单个项目显示屏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12月24日至 2012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和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3C认证、本地质量监督局出具的检测报告、2010年1月1日以来已履行的LED显示屏供货合同原件(单个项目显示屏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2份,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时将被拒绝。
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和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3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须提供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五、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同报名时间地点。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民权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孙局长
联系方式:186370635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贠女士
联系电话:0370-3390366 13526780628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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