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图像平台扩容及网上督察监控接入设备采购
四、项目编号:ZZGPGK-2012-206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监控设备;B包:存储设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供应商应对全部设备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0日,上午8:40-11:00,14:30-17:00;
地址: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七楼;(枣庄市兴华路10号)
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
九、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 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先生 孙女士
联系电话:0632-3159785 18606425560
传 真:0632-3159785
邮 箱:huabiao0632@163.com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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