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沙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电子白板、黑板、投影机、中控、讲台、实物影像仪等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sxcg201213
2、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01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转到开户名称:沙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沙县支行;银行帐号:419558373121;
5、投标截止时间:至2013年01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7、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01月16日09:00时开标,开标结束后即进行评标。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注意事项:
a、敬请各投标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超过9:00将拒绝接收标书)。
b、参加开标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8、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评标。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在2013年01月11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账户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开户银行:中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09158434721
10、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办理。
11、本次报名采取先资格预审,审查内容: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各公司必须将以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以备存查。
招标代理机构: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沙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电话:0598-5822286
传真:0598-5822286
联系人:杜女士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电子白板、 黑板等 |
134套 |
详见第三章 |
沙县各校区 |
杨老师 |
5855812 |
2 |
投影机、中控、讲台、实物影像仪等 |
134套 |
详见第三章 |
沙县各校区 |
杨老师 |
5855812 |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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