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4-1200A08N2186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班信息显示系统技改(二期、三期)项目
项目分类:国内招标 不属于政府采购、国债技改 其它
公布日期:2012-12-27
项目内容: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班信息显示系统技改(二期、三期)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所投航显屏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非航显屏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航显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投标人及其所投航显屏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或同等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2007年至今,投标人在国内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550万的民航航班信息显示系统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业绩日期按合同签订日期或项目验收证明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以后计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现金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兹定于2013年1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纪检人员实名投诉,投诉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36050073。
9.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 020 87768198
传真: 020 87673286
联系人:李海津、黄卉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电话: 020 36050076
传真: 020 36050076
联系人:庞工
监督人:肖小姐 电话:020 36050073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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