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视听网讯】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招标编号:ZRGY-ZC-2013-02)”的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两包
第一包:前端部分
第二包:路由部分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预算为人民币565.026405万元,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以上预算,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视为废标。
第二包预算:预算为人民币91.382132万元,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以上预算,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视为废标。
4、招标范围:
第一包: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前端部分建设包括新增监控点位(并将监控点位图像连接到属地派出所三级图像平台,进行无缝衔接)、新增门禁点、小区车辆出入口电动抬杆、小区的自行车停放设施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描述)。
第二包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路由部分采用管道敷设的新建方式,由前端13个社区计划新增的31个监控点位至管辖权派出所新建光缆传输建设的光缆、电缆技术方案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描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
3、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第二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二级(含)以上资
质;
3、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出售时间:2013年01月10日至01月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注:第一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备查)。并提交附件中的保密责任书、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套。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第二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职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备查)。并提交附件中的保密责任书、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套。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31日下午14:00时整,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01月31日当日下午13:00—14:00之间将按要求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招标方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邮编:100070
联系人:苗鑫、赵立欣、张志腾
电话:010-5715010557150106
传真:010-63701793
附件一:保密责任书(格式)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保密责任书
鉴于__(乙方)参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甲方)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的招标工作,为保证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2. 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
3. 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如数退还。
4. 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 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承诺书(格式)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所参与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2年科技创安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为确保项目廉洁、高效实施,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工作,努力推进诚信建设,绝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项目服务,争创优质工程。
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各类问题。
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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