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视听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武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5年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11-2012-0961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项目为武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5年维护项目采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并将设备接入现有监控系统中。
如需要,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索取路口设计图纸。
序号 |
交叉口 |
叉口类型 |
车道(抓拍车道) |
工程类型 |
|
南北 |
东西 |
||||
标段一
|
武阳路与解放街交叉口 |
十字型 |
南4 北3 |
东4 西4 |
信号灯、高清电警功能 |
武阳路与南门街交叉口 |
十字型 |
南2 北2 |
东4 西3 |
信号灯、高清电警功能 |
|
标段二 |
解放街与壶山街交叉口 |
十字型 |
南3 北4 |
东2 西2 |
信号灯、高清电警功能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5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贰仟万元(含2000万)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本身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或施工壹级资质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本身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明(信号灯、信号机、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
4、投标人已通过了中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高清摄像机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高清电警摄像机制造商授权书的原件。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查验: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
④安防资质证书
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⑦检测报告;⑧业绩证明
⑨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⑩投标人身份证。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都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也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标企业所有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8、此次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电子警察能够接入金华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
或者经过适当的技术升级能够接入上述平台。如果需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工程量。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4楼
八、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14楼
九、投标保证金:标段一:捌仟元整 标段二:叁仟伍佰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31日下午16: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交纳(以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
账户名: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义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77335059234567
保证金联系人:0579-87631636 徐女士
十、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注册的投标人报名之前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未注册入库的也可以先进行报名投标,但中标之后必须在该网上注册。
(三)投标人可以派授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耀华、陈坚舟
联系电话:0579-87628376、0579-87631624
传真:059-87631636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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