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购置高清摄像机及非线编辑系统的采购。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保修等服务,同时也包括采购货物所有的必要配件。备品备件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对本项目书面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2、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竞谈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3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同仁堂大楼五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D:组织机构代码证
E: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F: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23 日09 :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同仁堂大楼五楼)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杨宇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少帅府巷48号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
联 系 人:于 晶
联系电话:024-31638748
传 真:024-25633588
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