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 德州市平原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郝主任 0534-4251809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天罡建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奥菲斯写字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蕊 189053498 73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605349787@163.com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四、项目名称: 平原县北苑社区监控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SD TG -ZB- 13003
五、招标项目概况:
5.1、招标内容:
5.1.1、 住宅楼出口及周界区域、对小区主副出入口进出人员与车辆实时监控,做到全覆盖、无盲点并进行24小时录像备查。
5.1.2、实现小区周界的实时图像监控,并能保存30天的图像数据,监控中心应具有日常录像,紧急事故录像的功能。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2、 本项目一个包。
5.3、项目工期: 总日历工期: 15 日历天。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具有山东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含省级)或其它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备案等级为二级以上)》;
6.5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是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机电工程专业的建造师,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6、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
6.7 、具备拟参加投标的主要设备(数字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光端机)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颁发的年度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区域代理商(提供代理证书复印件)专项供货支持承诺(招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安防产品(摄像机、硬盘录相机)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8、业绩要求: 2009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建过3项单项合同造价达5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6. 9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料(简单装订),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
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2 、山东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副本;
7. 3、税务登记证副本;
7.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 5、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销证;
7. 6、具有所报品牌的厂家代理授权书,质量认证或检测报告;
7. 7、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7. 8、外省企业进德备案证明;
7. 9、安全生产许可证;
7. 10、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副本。
附注:上述资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他资料审验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 一套 。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13年1月 16 日-2013年1月 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奥菲斯写字楼307室;
九、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3年1月1 6 日-2013年1月 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地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奥菲斯写字楼307室;
方式:领取(不支持邮寄);
售价:文件售价 3 00元,售后不退;
十、 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2 5 日9: 30 时; (北 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平原县委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
附件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陵县公安局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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