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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2013-01-22 17:42:52   来源:浙江遂昌县人民政府    字体【   

【中国数字视听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则

1.采购内容及要求:本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建设覆盖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黄沙腰镇、王村口镇、柘岱口乡、龙洋乡等区域。主要采购内容为各监控点位需延伸到达的通信传输管线设施、前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监控设备部分:

一、黄沙腰监控点位分布: 五主地保护站建1个分控中心、2路视频监控、保护站后山背建1路森林防火监控点,泗洲庙建2路视频监控。

二、柘岱口监控点位分布:中蓬检查站建1个分控中心、3路视频监控,张坑口保护点建1个分控中心、2路视频监控。

三、王村口监控点位分布:龙洋西坑里检查站建1个分控中心、2路视频监控点、吉岱自然村建1路森林防火监控点。

四、整合原建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通信传输管线延伸扩建部分:

龙洋电信通信机房-西坑里检查站-吉岱监控铁塔。

上定光交-五主地保护站-五主地监控铁塔。

柘岱口电信通信机房-中蓬检查站-张坑口保护点。

黄石玄淤保护区机房-考坑监控点-泗洲庙监控点。

2.采购项目编号:SC2013B05-单03

3.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本次采购设有预算指导价:人民币99.6万元 ;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公告时间:自2013年1月22日起至2013月2月1日上午9:30止。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1号上午9:30,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业务科(遂昌县君子路96号)。

8.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收到邮寄件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开标时间:2013年2月1日上午9:30。

10.注:

(1)投标人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书面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各投标人作出答疑,并将 答疑内容在相关网上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答疑内容 与采购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二、投标及评标

1.投标文件构成:

(1)总报价单 ;(格式见附件2)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5);

(3)售后服务承诺;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7)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2.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货款、安装调试、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有效投标人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三条和浙财采监字〔2007〕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5.评标原则:本次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投标文件的缺漏项目和不满足采购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功能、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报价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评标总价和统一的评标价格要素评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并提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6.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30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报价)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2)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

(3)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人签字的;

(5)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9)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10)评标委员会专家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合同条款

1.成交人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进口设备60天内国产设备30天内,按照本次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协议。

2.签订协议后,成交人应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给采购人。

3.成交人免费安装调试到位并直接可操作。

4.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按规定程序无息退还。

6.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资格后,不签订协议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将会被有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投标人黑名单内,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8.成交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

1.各投标人可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中下载相关采购文件附件。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邮政编码:323300

联 系 人:王女士(县交易中心),0578-8121388

郑先生( 采 购 人 ),0578-8121179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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