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YZB-B1-2012041(2012闽财购计[20120682]号) |
2、招标项目内容:摄录播系统 |
3、预审截止时间 2013 年 2 月 20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3 年 2 月 20 日 (北京时间) |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我公司将对其所需的摄录播系统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1、招标编号:FYZB-B1-2012041 批复号:闽财购计[2012]0682号 2、招标货物一览表: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包1 摄录播系统 1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捌仟贰佰壹拾元整(¥1648210) 3、投标申请人资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不接受委托非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员工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委托生产。 (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③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申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安防工程资质(或其他有资质单位颁发的其他证件中包含安防资质的,如建筑智能化三级等)及安全B证。投标申请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具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对是否符合以上(1)至(4)条款的要求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6)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可经营的需要获得相关证件,所投标产品需要获得许可才可销售的应获得批件,安防工程资质证明复印件(或其他有资质单位颁发的其他证件中包含安防资质的,如建筑智能化三级等)及安全B证的复印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具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岗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并提供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7)资格预审申请书合法在附件格式中规定的地方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公章(如为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单位的公章,应获得投标申请人的授权)。 (8)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投标申请人代表)签署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 (9)完整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部分投标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预审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原件备查。 4. 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时间: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1月29日起至2013年2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或电子版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版与电子版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须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份数: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3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递交后无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2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递交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递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林女士。 8.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受邀投标申请人名单的办法”和“预审合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受邀投标申请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向进入受邀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或其他邀请参与投标的文件,受邀投标人凭《投标邀请函》或其他邀请参与投标的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9.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有疑问的,请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3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署的质疑原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列明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同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上发布。 11.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599999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联系人:胡非 联系电话:83569183 传 真:0591-83569369 资格预审保证金、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3 年 1 月 29 日 |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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