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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工程交通监控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2013-02-19 09:22:02   来源:浙江宁波市招投标中心    字体【   

交易登记号:13GC060041

1.招标条件

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交通[2008]5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榭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工程的交通监控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工程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和大榭岛之间的黄峙江上,是大榭岛对外的重要交通通道。工程起点位于大榭岛榭西侧(环岛路、滨海西路和兴港路),在大榭一桥北侧约1.6km处以桥梁结构跨越黄峙江水域,经炮台岗,接老329国道,路线全长约5.5km。本工程按主线双向4车道规模建设,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主线设计车速80km/h,大榭侧设计车速60km/h,匝道设计车速40km/h。本工程范围包括大桥段(主桥、大榭侧引桥和北仑侧引桥)、炮台岗路堑段(K4+950.00~k5+420.0),和老329国道节点段(以上不包括大榭侧地面道路配套改造的内容)。主桥为双塔单索面钢箱梁斜拉桥,跨径布置为50+158+392+158+50m,总长808m。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榭对外第二公路通道(大榭第二大桥)工程交通监控系统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全线范围内机电工程监控系统工程的实施及缺陷修复。主要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设施的生产、采购、供货、运输、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提交及售后服务(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协助工作)等。

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工期5个月(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协助工作),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具有相应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2 月 18 日至2013年 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宁波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层)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费用由设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银行代收(手续费自负)。

4.3投标人应提前办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即投标人所办理的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交易证》原件(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络实名或www.bidding.gov.cn下载相应表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 14 日9时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宁波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榭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77号

邮 编: 315812

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0574-86767811

传 真: 0574-86761798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3757413973

传 真: 010-84896937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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