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ZSW13162HD1022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中波转播台播出监控系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中波转播台播出监控系统
2、数量:2套。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技术要求: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为满足惠东中波转播台和海丰中波转播台的实际需求,需对两台的播出监控系统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发射机采集控制器、管理器、数据服务器、工控机、监控管理和台内网络监控软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短信报警器、指纹样本和环境采集器、指纹登陆、管理软件模块、调幅度监测仪、烟雾和温湿度传感器、电压变送器、柴油发电机监控、交换机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的辅料及线缆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一)建设目标
1、建设惠东、海丰两座中波转播台的播出监控系统,实现中波转播台发射机参数的采集控制,要求每部发射机为独立的采集器,相互间不影响;实现发射机自动开关机、自动倒备机等功能。
2、对中波转播台的环境和供电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包括温度、湿度、烟感参数和市电三相电压及发电机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水温、蓄电池电压、机油油压和燃油油位等7个参数的采集,并能控制发电机的开、关机和实现报警功能。
3、将原有的信源切换设备和音频监测设备数据进行采集统一管理,新系统需与原设备的通讯兼容,控制无差错。
4、构建多级报警系统,可按级别进行报警,一般报警参数进行声光报警,所有报警要在界面自动弹出;重要参数进行短信报警,且短信报警必须人工恢复才停止报警。
5、控制系统的进入设立指纹识别,并划分等级,最少可设立4级。外网进入系统可设置权限(监控权限、只监不控权限)。系统可接收今后统一监控平台的信息发布,并自动弹出显示。
6、系统具台务管理功能,根据台实际情况设定播出报表、维修记录表、指标登记表等,到期未填写的项目会报警提示。
7、系统能与发射台现有的视频监控结合一起,并留有视频传送通道,便于今后为中央控制平台提供信号,预留扩展编码器接口。
8、控制系统具有故障自动退出功能,一旦系统崩溃,可自动脱离播出系统,并不影响播出设备的人工操作。
(二)建设要求
要求在整体设计过程中遵循以下设计原则:1、可靠性2、先进性3、高效性4、开放性5、安全性6、前瞻性7、扩充性8、升级性。
(三)系统要求
1)系统能与技术中心其他台站一期、二期和三期建设的系统实现完全平行兼容,便于将来中心系统采用架构统一的软件和接口协议,为以后实现技术中心统一的播出监控系统提供技术基础。
2) 调幅度监测仪采用峰值检波电路技术,采样精度要求达到98%。
3)核心采集器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的质检报告。
4)系统将来可实现“无人值守”模式的直接升级,“无人值守”模式要达到广电总局科技进步奖的标准。
5)主备发射机切换采用互为主备的概念。
6) 系统采用指纹智能管理模式,指纹登陆可以控制系统,远程或网络登陆只能浏览数据。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必须有中波发射台自动化监控系统的实施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如非所报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具有该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藤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2月22日下午17时;
3.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登记联系人:刘小姐
登记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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