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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新台址E03演播室摄像机招标公告

2013-03-08 09:35: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字体【   

【中国数字视听网讯】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的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E03演播室摄像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01-134020390032

2.本次中央电视台新台址E03演播室摄像机采购一览表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摄像机

8

设备交货期:2013年4月15日前。

设备交货地点:中国 北京 中央电视台新址。

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和评标以标为单位,投标人应按照标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3.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货物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应提供相应的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提供2009年(含)以来承担过2家(含)以上省级电视台重点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项目的证明材料均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26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招标文件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室联系人:任举 联系电话:010-63348310)。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5.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9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所有投招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招标文件一同递交。并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招标文件及投招标文件附录等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特别说明:请本项目境内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13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303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3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303会议室。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王萌、沈昕

地 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A

电话: 010-63348283 63348278

传真: 010-63373576

邮箱:wangmeng@itc.genertec.com.cn,shenxin@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10653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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