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视听网讯】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高栏港检察室弱电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3-02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高栏港检察室弱电工程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派驻高栏港检察室弱电工程采购 数量: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完工期: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或同级别备案证(广东省外企业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拟投主要设备:综合布系统网线、配线架、模块;网络交换机;内网UTM防火墙设备;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及软件;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及硬盘录像机;门禁系统的生产厂家或合格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明或同级别备案证(广东省外企业适用),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省外投标单位需提供在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1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1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1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3年4月1日15: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1号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文件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岑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123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2(项目咨询) 传 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11007305274303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潘劭熙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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