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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环境监测中心2013-2014年度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2013-03-22 11:18: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中国数字视听网讯】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3-2014年度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监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361GZ00C82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3月20日至 2013年3月26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361GZ00C821

3. 项目名称:2013-2014年度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监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采购内容、服务期、采购预算和单台设备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单台设备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

2013-2014 年度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监管

2013 41 - 2014 年6 月30

人民币125 万元

1. 单台COD\ 氨氮\ 六价铬技术服务费12000/

2. 单台烟气技术服务费20000/

3. 单台VOC 技术服务费6000/

4. 单台流量计\ 数采仪技术服务费1800/

5. 单台PH 技术服务费700/

6. 单台动力监控技术服务费200/

注:5.1费用构成: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常驻现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交通费、试剂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5.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正式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和(气)],提供证书复印件;

6.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4月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7.3.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3.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正式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和(气)]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时间:2013年4月9日9:00~9:30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9日9:30

8.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电话:020-3991 0362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黄梅路408号首层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51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 年三月二十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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