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青少年宫LED屏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3-03-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就奉化市青少年宫LED屏项目 进行询价 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3)010X |
二、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室外全彩LED屏16.4㎡(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业主要求完成供货,同时提供业主所需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奉化市范围内能够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3月29日 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 3月 29 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四楼)报名;。。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 3月 29 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四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形式)支付。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名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项目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3年04月02日09时00分 |
七、投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3年04月02日09时00分 |
九、开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88589815 传真:88589815 联系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采购单位:奉化市青少年宫/舒先生/8897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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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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