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qcg2013-052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
1.投标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3年3月29日上午10:00点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果出现违约,采购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二、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品 名 |
型号 |
配置 |
数量 |
便携式高清摄像机 |
Panasonic-- AG-HPX173mc |
标配( 含电池, 配置单体可手持随机话筒(SONYECM673)、防雨罩、便携包 |
2 台 |
专业高标清监视器 |
BT-L1500MC |
15 寸配备HD-SDI\SD--SDI 、HDMI 、模拟复合视音频接口 |
3 台 |
备注 :
1、被询价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含50万 )以上,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
2、被询价供应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3、被询价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运费、税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要注明采购单位和编号。
4、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等文件资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四、项目联系方式: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安庆市财政局大楼十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娉婷联系电话:0556-5288952
传真:0556-5288913邮编 :246001
安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26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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