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300K13N0577
项目名称:佛山市地方税务局IT服务监控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项目分类:其它
公布日期:2013-4-8 项目负责人: 冼建宇 020-87768198-
项目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市地方税务局IT服务监控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5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编号: 0724-1300K13N0577
2. 项目名称:佛山市地方税务局IT服务监控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项目名称:佛山市地方税务局IT服务监控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1、系统监控管理平台
内容:监控平台、集中事件处理模块、资源监控、性能管理、业务管理、事件影响视图、定制开发与实施、一年售后服务
技术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完成项目。
投标最高上限(万元):29.50
2、软件采购
内容:Goldengate软件
技术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完成项目。
投标最高上限(万元):14.00
3、数据复制实施
内容:数据复制实施、Goldengate进程状态监控、数据稽核
技术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完成项目。
投标最高上限(万元):21.50
本项目投标最高上限为¥65万元,投标人应对其进行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若超出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信息产业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省级以上(含省级)信息产业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电话:86 757 、88023486、88020555
2)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5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8日下午14:00~14:3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8日下午14:3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2139302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电 话:(0757) 88023486,88020555
传 真:(0757) 88023555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陈先生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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