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校园广播系统及校园电视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CCGP201302-000770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十一高中委托,对长春市十一高中校园广播系统及校园电视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 长春市十一高中 | ||||||||||
三、项目名称: 长春市十一高中校园广播系统及校园电视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 ||||||||||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1-4263 | ||||||||||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 ||||||||||
六、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 2013 年 0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 ||||||||||
八、答疑会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2013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2013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 网上免费下载 |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 2013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五、投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六、开标时间: 2013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七、开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八、采购内容 | |||||||
:阶梯教室广播音响 :校园电视台设备 :校园录播系统设备 |
|||||||
十九、交货地点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二十、付款方式 | |||||||
|
|||||||
二十一、交货期 |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 |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 |||||||
:合格 :合格 :合格 |
|||||||
二十四、售后服务 | |||||||
:所有设备质保3年。 :所有设备质保3年。 :1、设备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人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制定培训计划:系统安装调试的技术跟踪培训,售后根据用户要求的不定期培训,直到用户熟练使用和满意为止,周期为2个月一次的巡检服务等。 4. 出具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要求加盖制造厂商印章)。 |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 | |||||||
:600 元 :3000 元 :3000 元 |
|||||||
二十六、评标方法 | |||||||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 项目负责人:刘春 联系电话:0431-87615586 地 址: 邮 编: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