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M113-2012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及其附件采购项目 |
||
交货地点 |
明光市龙山东路4号 |
||
招标人 |
明光市广播电视台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格要求 |
所有参与投标供应商均须具有以下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其投标内容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第四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时,需提供该产品代理证书或指定经销商授权书;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规模 |
采购预算额为:约35万元。 |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
发布时间 |
2013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
||
信 息 内 容 |
|||
开标时间:2013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采购概况:高标清摄像机2台,35mm专业高清摄像机1台,以及三台设备的相关附件。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 |
|||
投标担保:叁万元 整。(其中:投标保证金叁仟元 整; 信用保证金贰万柒仟 元整 ) ;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担保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 2013年5月2日17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投标担保必须注明“明光市广播电视台采购摄像机及其附件采购项目 ”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2930 0077 006;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3年4月12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按200 元/投标人,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3年4 月16日 17 时前将疑问发至394582549@qq.com 邮箱,疑问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3年4 月17日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编辑:panggy)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