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徐采公[2013]10号
现有徐州市公安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道路监控网“3.20”工程项目,预算金额约273.38万元(其中丰县981,595.66元、铜山区831,262.69元、睢宁县920,885.19元),供应商拟定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理由如下:
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采用市局统一招标, 五县(市、区)分别签订合同开展建设的方式,本次采购设备主要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道路施工、重新区划变更增加的设备,是道路监控网“3.20”工程的一部分,为保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的一致性、完整性,保证前端设备与后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和江苏省公安厅的监控平台实现数据转递,方便整个平台的统一操作、控制,降低设备维护成本和软件对接开发成本,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28日下午5:3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徐州市公安局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徐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威
联系电话:13815385798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潘伟
联系电话:0516-83731182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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