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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北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录像平台供货安装公开招标

2013-04-26 13:32:41   来源:甘肃省政府采购    字体【   

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肃北县公安局委托,对肃北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录像平台供货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BCB(2013)010号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主要视频监控录像平台设备及相关材料、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与之有关的伴随服务、检验验收、设备运行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采购货物为:

视频平台1台,视频存储设备3台,硬盘10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3.报价人须为经营或专营本项目所购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并具有相应供货安装能力;

4.产品应附有当期产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近三年具有3个以上同类产品供货经历和同类材料供应的能力和经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肃北县南街县财政局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地点: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肃北县南街县财政局二楼)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北京时间下午18时前.

6.开标时间:预定于2013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

7.开标地点:肃北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肃北县南街16号)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

2.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我办账户。

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注明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农业银行肃北县支行 账 号:224101040005213;

六.投标有关规定

1.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6日18时止,来人或来函以书面形式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可现场购买或申请网上发售采购文件电子文档,标书费可于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汇入我办账户。未书面确认参与投标和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办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3830757258

邮 编:736300

(二)采购人: 肃北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9378122871

邮 编:736300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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