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就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需核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车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核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车系统
1.2招标编号:DLZC-2013-48
1.3招标内容:核应急改装指挥车2台,核应急指挥车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注:1.本项目招标货物不允许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指挥车、通讯车或检测车产品的车辆改装厂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改装车的公告复印件);
2.3投标人必须提供核应急指挥车系统中应急终端、车载核应急平台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待改装车辆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相关车辆,可不提供制造商授权;
2.4本招标项目是一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注册会员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指挥车、通讯车或检测车公告的复印件、相关授权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
2013年5月3日起至
2013年5月16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5月23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
2013年5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2投标受理。
4.5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2开标室。
招标人:大连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严正祥
电话:0411- 8364240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编:116021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286956324578
联 系 人:唐克
电话:0411-84653205
传真:0411-88898500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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