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CGG201304016
一、滨海县公安局的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租赁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2、工期(含安装工期):40日历天。
3、租赁期限:五年。
4、项目地点:滨海县城区。
5、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供电、视频光纤传输、售后等全部服务。
6、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和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盐城市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3年5月6日8时30分-2013年5月10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刘必才
(4)联系电话:0515-84198066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
“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指定账户(账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3209222601201000332687 )。缴纳形式为转账进账单、电汇、汇票或现金解款单。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账进账单、电汇、汇票或现金解款单)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款收据,如投标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以由其上级公司代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中标价格为租赁费用和建设费用的合计价。租赁费用为光纤线路、用电、五年维护费用,自验收合格起,甲方按五年租赁期逐月支付;建设费用指除租赁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中标方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中标方审计价的50%,系统运行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中标方审计价的30%,系统运行满三年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中标方审计价的10%,系统运行满五年后一周内,甲方在扣除中标方违约金(如有)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租赁期内,中标方负责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修复、更换及光纤维护、供电等费用。
八、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单春雨 0515-84452168,13815511000
陶正华 0515-84198060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00312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公安局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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