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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安保监控系统设备及大法庭审判装备招标公告

2013-05-16 17:44: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委托,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安保监控系统设备、大法庭审判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安保监控系统设备及大法庭审判装备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两个包件进行招标,统一评标并选取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同时投两个包价,不可选择包件进行投标。

包件一:综合安保监控系统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163.7248万元。

包件二:大法庭审判装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156万元

本次招标分别为两个包件的设备配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并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1.3 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20天。

1.4 项目地点:上海市中华新路60号

2、两个包件的投标人资格均要求为: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 );

2.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工信部颁发);

2.5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

2.6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7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叁级或以上。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3.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l 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l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证书(工信部颁发)(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l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证书(国家保密局颁发)(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l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l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叁级或以上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l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原件);

l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3.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四、答疑会:

书面答疑,如确有需要召开答疑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3:30时前,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开标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3:30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4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联系人:施佳黎

联系电话:

地址:中华新路60号

7.2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13室

电话:021-63903300-315、307

联系人:马惠华、李静雯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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