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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剧院舞台设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3-05-24 09:36:09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大剧院舞台设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编号:shcg13-1029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大剧院舞台机械/舞台灯光/舞台音响改造,含舞台运动地板与舞台音响反声罩等相关配套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址:人民大道300号

5、监理服务周期:160日历天

6、项目投资:舞台机械与灯光10560万元,舞台音响3050万元,合计13610万元,其中施工监理费计费数额为7485.5万元。

本项目监理收费为2048108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项目监理收费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住建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地单位须办妥上海市建设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3年05月2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05月30日15:3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前须委派授权代表持住建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于上述期限内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3室进行验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06月21日(星期五)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1日(星期五)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采购中心415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采购中心41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李顺龙

电话:63185565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大剧院

地址:人民大道300号

邮编:200003

联系人:吴志华

电话:53835147

传真:53835147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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