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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审讯室审讯系统及乡镇检察室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告

2013-05-24 16:14:56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字体【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驻看守所审讯室1080P高清审讯系统及乡镇检察室信息化设备

项目编号:LYDTJ2013008

四、采购内容:

A包:指挥中心高清审讯中间件服务器等;B包:信息化设备;

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3、货源充足,供货及时,所报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能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6、向代理采购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

报价单位于2013年5月 30日16:30前须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购买谈判文件。

七、报价保证金:

报价单位须在2013年6月3日16:30前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公对公)形式递交每包人民币4000元报价保证金。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 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8953970575

2013年5月24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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