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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2013-05-28 11:51: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305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各学校;

2.3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无尘黑板及小学常规设备仪器采购与安装;二标段:语音室设备采购与安装;三标段:幼儿园班级多媒体教学系统采购与安装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无尘黑板及小学常规设备仪器),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语音室设备采购与安装),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幼儿园班级多媒体教学系统),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本项目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验室教学仪器的制造厂商,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

3.3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省级以上的认证机构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3.4 2012年销售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5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无犯罪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证明(由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出具,地址卫星路理工大学旁,7楼预防科)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报名。

4.2招标文件一、三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下午13:00分前,接收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B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13年6月17日下午13:00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B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媒介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5104480174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传真:0431-81805658

联系电话: 0431-81805657、15843100366

联系人:王哲峰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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