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物价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物价局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3111HG072J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物价局执法装备及办公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包1:379.62万元,包2:200.361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1
包组内容:笔记本电脑
数量:513台
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包组号:2
包组内容:台式计算机
数量288台
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所提供的产品: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6月20日起至2013年6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凭原GPCGD123111HG072J采购文件购买发票可直接报名并免费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1日9:30
八、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
九、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1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2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一:3.74万元,包二:1.94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62791637 电话:/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8313466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编辑:沐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