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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开发区“天眼”监控系统高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6-25 09:38:01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字体【   

一、项目编号:CCJ-2013-0619

二、招标内容:

A包: 高清视频监控器材 一批

B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传输线材 一批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

A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为准),至少三份。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视频综合平台及、编码板、存储、软件、摄像机)生产厂商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五)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六)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B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为准),至少三份。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四)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6月24日起至2013年7月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06室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市政府正门东侧约200米,民政街与新开路交叉路口处)。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原件、生产厂商合法有效授权原件(A包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件(A包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15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7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一楼

十、招 标 人:旅顺经济开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宪淼 电 话: 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613231 电子邮箱:dl_changche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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