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电气运行与控制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教学设备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编号:GMTC133ZZHJ0249JO,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3)0098)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a)项目内容: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电气运行与控制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教学设备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b)相关服务:校企合作专业教学设备研发基地建设(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c)项目服务期限:本校企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两年,需延长合作时间双方可友好协商确定;项目中合作开发的两套教学设备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月内完成,其他工作在合作期满前完成。(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d)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e)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09:30。
f)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7月11日09:30。
g)谈判时间:2013年7月11日09:30。
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a)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b)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校企合作经验;
c)须在广东本地有研发基地和生产基地(营业范围须有机电设备生产,并提供在广东境内的厂址及厂房照片以便查验);
d)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及违规和违约行为;
e)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人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采购人联系方式:
a)联系人:吴老师
b)联系电话:89911087
10.有关此次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a)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b)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c)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d)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e)电话:0760-88230151
f)传真:0760-88383654
g)邮编:528403
h)E - mail:jdzbzk@163.com
i)联 系 人:张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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