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6月25日发布的(编号为FNZYJYCJ201306-40号)富宁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经需求单位要求和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更正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原公告中“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的更正
原公告中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所投货物必须是达到指定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清单。”
更正为: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主要设备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符合《云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规定的产品,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所投货物必须是达到指定要求。项目中的货物分别安装到14个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并整合、搬迁相关单位的设备。”
二、对原公告中“ 九、报名截止时间”的更改
原公告中“ 九、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务必在
2013年7月3日上午11:30前持(或传真)营业执照和投标报名函(见附件)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或未报名的不能参加投标。”
更正为:“ 九、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务必在
2013年7月 9日上午 11:30( 含节假日 ) 前持(或传真)营业执照和投标报名函(见附件)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或未报名的不能参加投标。”
三、对原公告中“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更改
原公告中“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4日上午09:00时前特快传递或密封递交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并付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寄费或运费,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更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0日上午09:00时前特快专递或密封递交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并付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寄费或运费,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7月10日上午09:00时在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编辑:沐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