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X13-023
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口腔医院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的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地址为长沙市友谊路389号长沙市口腔医院南院,建筑楼层为12层,本次招标设备采购主要包括网络高清红外摄像机、电梯用飞碟型摄像机、网络高清全球型云台红外摄像机等,投资额约49万元。交货期为20(天),质量标准为合格,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基本设备2年免费保修维护等;
二、招标主要内容:长沙市口腔医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服务,包括网络高清红外摄像机、电梯用飞碟型摄像机、网络高清全球型云台红外摄像机、12V
3A电源、摄像机支架、8口交换机、24口交换机、电视机、电视监控服务器、2T硬盘、电视墙、操作台、监控管理计算、辅材等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培训、保修等。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为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通过年检且有效。
3.投标人必须具有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电子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具有至少一个类似的安防监控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备案签署的日期为准。
5.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6.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企业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资格审查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到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有效证明资料;
7、授权委托人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8、《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外企业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资格审查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人自行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0楼)报名,报名时间从
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咨询电话:0731-85126633。
2、 报名时应按第四条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全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80000031335540012
开户银行: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金盆支行
3、截止时间: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口腔医院安防监控)。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0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1-85126633 0731-85117733
传真:0731-85126633
(编辑:沐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