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富宁县民族中学的委托,现就所需的室外监控设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富宁县民族中学室外监控设备采购
二、招标文件编号:
FNZYJYCG201307―45号
三、招标采购内容:富宁县民族中学室外监控设备询价采购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必须持有安防工程资质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书。
3、如为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货物必须是达到指定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清单。
5、高清摄像头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五、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按照报价表格式填写,并附技术参数明细,报价包含运输、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除投标报价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打印后加盖单位和法人印章,并注明交货时间、联系人和电话。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为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后递交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文件包含报价表、服务承诺、投标书、详细参数明细表、厂商资格审查及要求资料等相关资料。
七、完成时间:
八、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学校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于2013年9月付40%,2014年3月付40%,2014年9月付清20%。
九、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务必在2013年7月15日上午11:00前持(或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投标报名函(见附件)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或未报名的不能参加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正(5000.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11:00前汇至交易中心账户,未按期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6日上午09:00时前特快传递或密封递交至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三楼),并付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寄费或运费,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标书接收人:舒军,联系电话:13577681711。
(编辑:沐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