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一批办公器材设备按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分标必须提供);3、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办公器材及网络升级改造采购
项目编号:YLHCG20131019-HC
招标内容:A分标:档案装订设备10台、档案装订机21台、装订机5台、电子显示屏1台、储物保密柜 3台、保险柜4个、碎纸机10台、扫描仪41台、打印机42台、复印机8台、速印机1台、传真机11台、摄像机7台、数码相机36台、数码伴侣20个、照相机6台、相机配件3台; B分标:租用12条10M数字电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7月 30日下午15时30分正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使用传真报名方式需邮寄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8-2259802 传真:0778-2259802。(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或传真)提交以下材料:
(1)由项目所在地(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能清晰反映合格年检记录情况)、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并与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3年1月至5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或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达购买招标文件现场的,(2)、(3)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携带原件核查,报名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②投标单位人员不到现场,采用传真方式的,传真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投标单位传真后应来电咨询或澄清传真结果,报名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交存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银行账号:6197-6102-1704
七、投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方良吾、覃嵩皓
联系电话: 0778-2259865 传真:0778-2259802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