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方式,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大榭开发区学校LED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甬榭采购办函[2013]0603号
二、项目概况:
LED电子显示屏3块(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需有“电子显示屏”)。
3.为使本项目得到及时维护,投标人须具独立生产及维护的条件且在宁波市内应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在本公告之日前设立有效)
(以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投标企业和售后服务网点间的授权书或协议等关系证明文件为准)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7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中信广场东楼二楼开评标区213室。
八、开标时间:
201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中信广场东楼二楼开评标区213室。
十、其他: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4.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海燕
电话(传真):0574-86750097
联系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208室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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