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某单位办公装备购置项目 第二包 装备采购
招标编号:HCZB-2013-BJ114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人:崔忠阳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本分包控制金额:105.187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预算金额185.187万元人民币(批复编号:XM-0000006102130716002)
招标内容:装备采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9号)文件要求,本项采购“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投影仪”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货物应为新公布的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内所列产品,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投标产品所在页屏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7月16日至 2013年08月02日,每日9: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分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疑会时间: 2013年07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3年08月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签署本项目保密协议的授权);
(3)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9号)文件要求,本项采购“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投影仪”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货物应为新公布的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内所列产品,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投标产品所在页屏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邮 编:100038
电 话:010-63942300
传 真:010-63978100
电子信箱:hczb02@163.com
联 系 人:刘斌
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 号:1100102920005300860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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