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克山县向华乡中心校的委托,对克山县向华乡中心校语音室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3-371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语音室设备采购。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2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注册资金50万以上( 含50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提供的方案中涉及到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应具有专利权或已获得授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销售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产品授权书、参加投标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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