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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儿童福利院视频监控及安全防护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2013-07-19 15:10: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DXCG2013-041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儿童福利院视频监控及安全防护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肆拾万元整(RMB: 40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视频监控及安全防护门设备 数量:一批。

4.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

4.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不计利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5.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注:社保证明的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且参保时间须为2013年4月份或之后。】

5.4、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文件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5、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投标人须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期: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5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7月19日起至2013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副本;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7.2.5、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原件。

八、勘察现场信息

集中时间:2013年7月26日10时正。

集中地点:清远经济开发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63-3483151

九、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9日10:00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8月9日10:00 。

9.2、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63-348315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投标人须于2013年8月5日12时0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十三、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支行营业部

帐 号:0161 8800 3142 08

注:1、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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