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C2013-C127)组织公开招标,欢迎中国境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录播系统设备 1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非拟投主要货物(指录播主机、录播管理系统、跟踪主机、跟踪管理系统、智能切换系统、视频应用服务平台、服务器)生产厂家,则须提供主要货物生产厂家(如果是进口货物,则为国内总代理或生产厂家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计算机、显示器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投标人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财库【2013】12号文要求的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打印并提供拟投设备在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若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则提供最新一期清单)所在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需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报名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见附件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30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7月24日起至2013年8月1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递(邮递须由供应商支付邮费)。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4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8月14日 09:30 (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金海岸海华小学
2)、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海华新村
3)、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6290818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 陈洁云、夏美书
3)、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605、2538229 传 真:0756-2538228
4)、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室 邮编:519000
5)、开户行:建行珠海市分行 帐号:44001648735050394852
户名: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洁云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538605、2538229(项目咨询)、2538232、2538239(保证金事项)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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