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视频同步庭审旁听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Y-2013-064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科长0311-8686392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0311-807718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视频同步庭审旁听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叁级以上(含)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须提供光传输设备扩容板卡及主要设备(监控总控管理单元、监控代理转发单元、监控管理一体机、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为保证系统统一性可靠性投标人系统中的主要设备为同一家厂商生产。
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注: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5日起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建设南大街150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6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6日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三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11—807718331863392112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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