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林业局电脑显示屏采购询价函
№WWZBCG-2013086
本局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设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采购清单相应包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8月22日16:00之前向本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本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二、采购需求
采购人 | 产品名称 | 规 格、型 号、参 数 | 数 量 | 备 注 |
林业局 | 联想电脑显示器 | 19寸LED液晶显示器 | 26台 |
三、递交报价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所有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函(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后(封面加盖公章)递交本中心,递交地址、开标地址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且投标人必须现场参与本次开标。
四、报价函中报价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次询价在符合采购参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采购项目报价不超过单位预算价(20280元),的供应商为单位采购成交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1)、没有在我中心备案的供应商须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2)、在我中心备案供应商须现场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2、审核各供应商的所投产品的参数、型号响应性、报价正确性等询价函的实质响应;
3、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按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公布。
七、交货日期及方式:成交供应商自确定之日起5日内与单位签订合同,20日内供货。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服务承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须在满足产品生产企业固有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完全响应;为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产品在硬件质量出现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十、保证金:
1、本次采购保证金为500元。未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报价函将不予接受。保证金现金缴纳。
2、成交供应商采购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3、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成交供应商撤回报价的;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拒绝按约定条件签订合同的;
(3)、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
(4)、报价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8月15日
地址:无城中央花园的西侧
联系电话:0553-6613162 6614659
传 真:0553-6613906
供 应 商报 价 函
致无为县招标局: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局发给本单位编号WWZBCG-2013085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该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询价函要求做如下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我方的报价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局的处罚;
3、我方一旦荣幸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局货物询价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按要求签定合同并送货到单位。
二、货物报价表 单价:元
名 称 |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 | 数 量 | 单 价 | 总 额 | 备注 |
合 计 |
三、交货时间:
四、质量服务承诺:
五、相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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