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南部宜居区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DHLY-2013-066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对偃师市南部宜居区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南部宜居区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偃师市南部宜居区中小学
3、招标编号:DHLY-2013-066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校园绿化工期为 30 日历天)
6、质 量:合格
7、标段划分及内容:
一标段:桌椅类(1、会议室桌椅200套;2、教师讲桌36个;3、阶梯教室桌椅480套、主席台2套)
二标段:体育设施类(1、足球场设施(场地设施及足球);2、篮球架10副、篮球100个;3、乒乓球台30副。)
三标段:其他(1、广播、电铃2套;2、学校餐厅购置灶具3套;3、升旗设施2套。)
四标段:校园绿化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三标段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竞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竞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来同类产品业绩和服务;
4、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5、竞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一至三标段竞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标段竞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竞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另行通知。
六.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偃师市教育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513799693
招标代理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硕
联 系 电 话: 13698876810、5136312023
传 真: 0379-6526338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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